2009年3月1日 星期日

白千層的請求




拍自台北植物園的受保護樹木白千層


依據『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』定義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之標準為

一、樹胸高直徑0.八公尺以上者。
二、樹胸圍二.五公尺以上者。
三、樹高十五公尺以上者。
四、樹齡五十年以上者。
五、珍稀或具生態、生物、地理及區域人文歷史、文化代表性之樹木,包括群體樹林、綠籬、蔓藤等,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。

白千層


上圖:這棵白千層是臺北市受保護樹木


CIMG9821


上圖:這是拍自士林官邸的"白千層的請求",


真的有遊客會殘忍到剝他的皮嗎?


CIMG9819


以下是拍自和平東路上的行道樹-白千層開花的盛況


白色的瓶刷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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